在近日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灵璧县检察院被评为“2013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2013年度全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据悉,获双项殊荣的县直单位仅检察院一家。
多年来,灵璧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一是创新教育方法。该院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学教活动、学习英模活动、读书学习活动、清廉教育活动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文化育检活动,从而筑牢了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了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使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该院坚持以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先后出台了《对自侦案件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了《检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廉政风险保证金制度、“五表管三圈”制度等,从而完善了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了依靠制度规范管理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多层面的监督机制。该院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在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先后推出《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行为规范》等多项制度,严厉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建立了“三位一体”多层面的监督机制。
近年来,灵璧县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县委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继续坚持纪检监察工作“三项机制”,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同时,该院加强信息搜集、报送工作,为领导掌握情况、制定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了依据,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该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在2013年度市院对口业务考评中,该院纪检监察工作再次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