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司法救助+扶贫向纵深发展 持续为民生提供更优检察产品
时间:2019-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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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司法救助+扶贫向纵深发展 持续为民生提供更优检察产品
2月27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李红霞带领控申科干警,赶赴灵璧县冯庙镇唐圩村,就唐某乙申请司法救助一案进行实地调查。这是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出司法救助+扶贫模式后,结合“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后的又一有益尝试,提升了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性,推动司法救助+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调查:2018年6月26日,被告人唐某甲持刀到被害人唐某乙家中,将唐某乙左胸部刺伤。经鉴定,唐某乙肺部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左肩胛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左第三肋骨骨折构成轻微伤,伤残评定为九级。另查明,被害人唐某乙系听力语言一级残疾。案件发生后,被告人汤某甲拒绝赔偿。被害人唐某乙本身系残疾,儿女均是残疾人,父母年事已高,家中系低保户,前后花费医药费近五万元。
实地调查中,李红霞专委就唐某乙是否符合司法救助规定,先后走访了被害人唐某乙的邻居、所在村干部、帮扶驻村扶贫工作人员等人。根据调查,证实了申请人唐某乙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下一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将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快司法救助办理进度,尽快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实政治建设,跟上业务建设,为民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切实履行司法办案以人民为中心,将服务保障民生落到实处的检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