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18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坚守政治本色,着力以高标准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动党建与业务资源整合、力量集合、效能聚合,“灵检馗风”党建品牌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党建品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导干警在深学深用中强信念、增共识、聚合力。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依托读书班、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20余次,专题研讨3次。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集中观看《馗乡镜鉴》警示教育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围绕中心大局,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281件360人、提起公诉536件827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人、起诉6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6人。批准逮捕“盗抢骗”等侵财犯罪71人、起诉119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51人、起诉295人,让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
推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批准逮捕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40人、起诉100人,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依法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批准逮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24人、起诉70人。
法治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人、起诉133人,以法治力量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发展信心。持续优化检察环节惠企服务,积极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活动,应约与25名企业家面对面沟通交流、答疑解惑。以“府检联动”为依托,与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协同联动,共同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准逮捕18人、起诉88人。统筹融合履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件。办理的假冒“安踏”“始祖鸟”“百丽”等品牌鞋服侵权案,获安踏集团、百丽集团致信感谢。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会签《毗邻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积极推动诉源治理、系统治理、社会治理。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3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决定不起诉109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件。举行案件公开听证78件次,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及时化解、就地化解。
三、坚定人民立场,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高品质民生
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4人,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73件,服务建设绿水青山的美丽灵璧。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3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23件,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涉薪类民事监督案件13件。会同县总工会建立“检察+工会”协作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以司法救助释放检察温暖。推深做实“检护夕阳红”,强化职能部门联动,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推动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来信来访89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理“三类案件”22件,已办结17件。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着力打造“绿伞护蕾”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保护。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8人、起诉96人。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犯罪严重的依法批准逮捕27人、起诉58人,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8人。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1件案件获评宿州市未成年人家庭指导工作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典型案例。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场,惠及2万余人,1名干警获评全市“十佳法治副校长”。
四、聚焦法律监督,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进高水平法治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纠正漏捕4人、漏犯71人,追诉漏罪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6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以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检察精准监督,办理纠正违法案件124件。办理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11件。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打造“智慧民行”品牌,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坚持生效裁判监督与审判活动监督并重,提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9件,既维护实体公正又维护程序公正。进一步做好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3件。
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件,提出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依规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件。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办理反向衔接案件91件,既避免“不刑不罚”,又防止“非刑即罚”。召开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联席会议,推动市人大《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决定》落地落实,助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
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移送审查起诉民事公益诉讼16件。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79件。推动涉及公益保护的政协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通过“政协+检察”共绘公益保护“同心圆”。注重发现治理短板漏洞,针对我县临时用地监管和使用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促进系统治理。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3件,已提起公诉11人。持续深化监检衔接配合,提前介入案件6件。落实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起诉洗钱犯罪3人。
五、狠抓自身建设,着力以高质效履职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检察管理赋能增效。一体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在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中,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以人才强检蓄势聚力。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组织干警参加网络培训、业务讲座等40余场次。加强检校合作,提升干警调查研究能力水平,转化调研成果10余篇。坚持在办案中锻炼队伍、培养人才,1人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3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
以从严治党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过问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与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专题会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微杜渐。
以大数据强化科技支撑。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培育创建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个,推广法律监督模型应用11个,以数字化撬动法律监督。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办结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案件听证、案件评查、庭审观摩等活动180余人次。
2025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学思践悟,持续擦亮检察机关鲜明的政治底色。
二、强化担当作为,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动构建高质效履职管理新体系。
四、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更高标准推进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