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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7年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0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县检察院在灵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忠实履职,主动作为,以司法办案为重点,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全县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贡献。

一、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依法惩治各类犯罪

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融合度,用心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五年来,本院紧紧围绕第一要务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发展。落实市院《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2条意见》,深入县域各类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今后发展规划,积极协调企业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对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和犯罪预防,为企业职工开展全覆盖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06次。

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民生民利、舆论热点、突发事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组织传销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6人,提起公诉107人,为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突出打击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801784人,不捕336426人;提起公诉28233723人,不诉912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宽严相济贯穿办案全过程,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捕前、诉前刑事和解,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确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亲友、邻里之间因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双方自愿和解的,依法从轻处理168226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工作,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推行“阳光接待”、设置便民服务箱,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12309电话举报、远程视频接访、网上举报等便民举报方式。五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32件次,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13人次,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6件次。

更加关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结合办案实际,积极创新探索未成年人办案机制,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捕52人,不诉7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积极开展“绿伞行动”开通“绿伞”服务热线,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设立“心理咨询室”、“预防帮教室”、“观护基地”,为失足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帮扶教育;开展“法律伴我健康成长”百场巡讲活动,努力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发生。侦监科、公诉科、案管办、团总支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先后被评为县级、市级、省级 “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侦监科被授予“全省巾帼文明岗”称号。未检办打造的“绿伞行动”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省青年志愿者服务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团中央志工部王明学副部长一行来灵璧调研工作时,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职务犯罪查防并重,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坚持有案必查、查防并重,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开展。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有新作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严查。五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9122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5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包括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原副局长魏某某受贿案、省发改委贸易和服务处原处长汪某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93116人,已判决93人;着重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2224高检院反贪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等领导到本院调研时,对近年来反贪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惩治渎职侵权犯罪有新进展。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和侵权犯罪,依法重点查处了执法、司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处了在全国造成较大影响的利用因病死亡人员骗取保险金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查处2649人,科级干部2人,行政执法人员共13人。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新成效。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开展“灵璧检察预防行”活动,成立“检察长宣讲团”、“青年检察官宣讲团”,开展“六进”活动。以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村”活动为载体,以点带面,大力实施“预防职务犯罪进乡村”专项活动,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积极构筑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防火墙”,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助推了美好乡村建设。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村”被列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特色品牌项目,并被评为 “十大精品预防项目”。目前全县已经有两个乡镇作为无职务犯罪创建示范镇挂牌。

推进廉政建设有新贡献。本院将打造廉政文化品牌与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建立联动预防宣传机制,深入机关、乡镇、社区,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聘请廉政预警信息员,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及时向存在职务犯罪风险的相关行业、单位、部门发布警示。利用乡土资源,创新载体,打造钟馗廉政文化,弘扬正气。在多家单位设立法律服务点,推出了法律宣传流动服务车,发起家庭助廉活动。创作的廉洁公益广告、微电影《惊梦》在全省获奖。2016年4月,本院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评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三、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诉讼监督全面强化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向检察机关备案制度。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既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做到规范监督。五年来,共依法监督立案139144人,监督撤案8692人,发出纠正违法126件次;依法追捕136人,追诉247人。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出庭支持公诉2545件,均提出量刑建议,对轻微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552人,提请市院抗诉99人,均获市院支持。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改革,重点开展对涉及国有土地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监管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同级监督,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开展执行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80件,已审结各类监督案件571件,其中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请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6件;提出执行活动监督及督促履职建议239件,终止审查及息诉处理269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回头看”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纠正监管活动违法和刑罚执行违法148人次,建议收监1616人,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22人,审查暂予监外执行11。继续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4件。

四、推行阳光检务模式,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事管人。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五年来,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6次,向政协通报工作9次。制定《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案》,做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聘请14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本院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观摩公诉庭、备案等方式及时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倾听意见和建议,畅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联系渠道。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把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与本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落实规范司法行为相关规定,向群众公开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千名代表委员看规范、评规范”视察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等走进检察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评查、基层院评估活动,以公开促规范。不断规范案件管理,以规范赢公信。芜湖市部分省人大代表来本院开展 “走基层、看规范”异地交叉视察时给予高度评价。二是采取多种手段检验整改效果。通过开门纳谏、登门拜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针对梳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逐一整改,注重整改效果。高检院案管办主任王晋来本院视察工作时,对司法规范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突出抓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自身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判决结果两级同步审查等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严明办案纪律,实行“一案两评双查”;继续实行“五表管三圈”制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建立干警廉洁执法档案,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筑牢廉政防腐思想防线;组织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开展检务督察126次,突出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推行一站式检务服务新模式。作为全省38个试点单位,率先建成一站式“检务公开服务大厅”,推行检务公开,为民服务更加便捷。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搭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平台。五年来,共公开法律文书1896份,开通灵璧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五、狠抓干警素能提升,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多措并举,强基固本,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队伍。

抓班子强队伍。党组一班人严格按照“忠诚、为民、公正、清廉”要求,着力增强党性修养,做学习的表率、勤政的表率、廉洁的表率、团结的表率,要求全体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以上率下。检察干警在政治素质、办案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及社会公信认可度上有明显提升。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第十届省文明单位”称号。

抓党建提素能。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推行“一二三四”党建工作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检察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等活动,全面推进思想、纪律、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本院赵晓锋同志被确立为全省检察机关、全省“两学一做”重大宣传典型。机关党建工作连续14年被县委表彰,被安徽省委、中组部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抓学习促业务。坚持素质兴检,推行“全员检察业务AB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开办 “检察业务大讲堂”,选派干警到大学、上级院培养锻炼。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实行“检院共建”,提高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五年来共组织各类培训活动128次,培训检察人员400余人次,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8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尖子,22名干警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员。

抓规范保廉洁。弘扬“清正廉洁、惩恶扬善”的钟馗精神,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推进年”活动,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开展 “五表管三圈”、“五个一”等活动,规范干警的行为,干警形象和执法公信明显提高。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抓基础助跃升。近年来,本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速科技强检步伐,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通过深化“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创建活动,案管部门的“一站式为民规范化服务窗口”数字化管理平台,技术部门的“数字信息·驱动检务”数据助检平台,被评为市院品牌项目,警务部门的智能化办案工作区获省院颁发首批“准用证”,建设的看守所远程提讯系统已经联网运用。本院连续两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是灵璧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需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案多人少、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短期内仍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的发展;三是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仍有发生;四是检察改革任务艰巨,特别是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如何尽快理顺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等问题很现实的摆在眼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计划

今后五年,是灵璧县加快发展、加速崛起、实现赶超的关键时期。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努力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灵璧,努力建设更加稳定、和谐、有序的平安灵璧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全县大局,着力建设过硬队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十三五”时期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全县发展大局,努力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加强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检察建议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更加注重诉讼监督质效,努力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跃升

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执政执法履职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加强对诉讼中渎职行为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四、更加注重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网络舆情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微信客户端建设,健全意见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做好舆情引导和宣传工作,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凝聚检察发展正效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四检”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开展检察改革,为灵璧检察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人才保障。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作风、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争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保证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五、更加注重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抓好各项检察改革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关于检察改革的顶层设计蓝图已经绘制,我们将严格遵循上级院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引导干警凝聚共识,坚决拥护、理解、支持检察改革。在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深化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科学的检察官考核评价制度,深化检察办案组织改革,实现办案组织的专业化,完善检察官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检察官准入、遴选、交流、考核、评价、惩戒以及职业保障、职业培训等制度,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全面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促进依法行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团结拼搏,更加忠实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密切地联系人民群众,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为加快建成“四个灵璧”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即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旨在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它是检察机关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的重要抓手,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阳光检察:是检察机关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主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机关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社区群众等到检察机关参观、听取检察工作情况、座谈交流互动等形式进行,为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更加生动、有效、直观的途径和平台,以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村”活动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发生,灵璧县检察院从20135月开始创新推出的一项专门活动。该活动通过开展预防教育、预防宣传、预防建议进乡村等,协助农村基层组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建立健全监督防范机制、廉洁自律制度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拒腐防变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支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使农村基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社区化,从而遏制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即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的检察监督,其目的是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发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通过督促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的司法活动。目的是监督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进而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员额制改革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改革。即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精简检察官人数,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一定比例(39%左右)确定检察官员额。凡进入员额的检察官,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公益诉讼改革:是指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部署, 根据最高检和省院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在我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该项改革旨在进一步有效保护公共利益、积累公益诉讼经验、促进依法行政。

“五表管三圈”制度“五表”即案件当事人回访表、发案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走访表、干警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表、廉政家访表、谈心表,“三圈”即干警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它是灵璧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规范干警执法行为而制定的一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