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治天地
法治天地
灵璧县院以侦查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促进反贪侦查模式转变成效明显
时间:2014-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灵璧县院积极适应修订后刑诉法需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反贪侦查模式转变,走出了一条“以侦查信息为指引,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以项目资金为抓手,以检察工作一体化建设为载体,以系统办案提升办案规模”的新路子,做到了反贪办案规模不降、力度不减、效率提高、效果提升,反贪工作连续多年在市院对口考核中名列前茅,今年来更是取得历史性突破,推动了检察工作全面健康科学发展。

  一、抓观念改变,树立信息引导侦查新思维

  随着社会发展,职务犯罪呈现出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的特点,整个社会更加注重人权保护。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于大部分的反贪案件,律师可以同步介入,并且会见不需申请,不限次数,不被监听。新刑诉法施行后,高检院要求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必须做到全程、全面、全部。传统的执法办案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办案实践的需要,现实的执法环境倒逼自侦办案部门必须更新执法理念,转变侦查模式。

  侦查信息化是实行转变侦查模式的重要切入点。2010年7月,高检院在全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会议上就提出要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2011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等15个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侦查信息化建设做了进一步规范。在当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依靠科技强侦、建立多元侦查模式、实行信息引导侦查是破解当前反贪工作面临难题、困境的根本出路。侦查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在于实现以信息引导侦查,应相应提升信息先导地位,强化犯罪信息为主导的侦查观念,建设新型侦查模式和运行机制,增强行动的自觉性。

  2010年以来,灵璧县院在每年的春季反贪业务培训中,都安排了这方面的课程。精心遴选业务骨干,讲述信息引导侦查的必要性和具体做法;邀请高校法学专家,从刑诉法的立法背景和发展趋势,讲述人权保护的必要性和转变侦查模式的构建途径;征集相关调研文章,百家争鸣,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以上举措,推动了反贪干警观念的改变,为信息引导侦查模式的构建做好了思想准备。

  二、抓外联工作,推进侦查信息平台构建

  搭建侦查信息平台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自侦办案部门实现信息引导侦查的前提。灵璧县院高度重视侦查信息化建设,于2010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侦查信息科,专门负责侦查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和线索综合管理工作,通过对信息的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研判,查办了一批串案、类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1年省院正式启动侦查信息平台建设,对公共信息的收集查询、案件动态管理、案件基础信息分析查询、指挥信息平台、线索管理分析评估等进行了系统的设置,随后在全省启动外联工作。

  灵璧县院对外联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组织,强化认识,统筹规划,强力推进,取得较好成效。该院针对所要收集信息的性质、缓急和保密要求等,采取专线联网、定期拷贝、绿色通道等方式,力争与有关单位的公共信息实现互联互结,信息共享。灵璧县院成立的外联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外联络。检察长亲自出面协调,多次就信息平台建设与县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并就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问题召集相关部门领导进行协商会谈,推进与相关单位的协作与配合;分管检察长和科长多次带队,与发改委、审计、卫生局、民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等24家单位就查询的方式和内容等签订了合作协议,与移动、电信、联通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商谈,对架设专线进行深入研讨,争取早日全面建成信息化平台。

  三、抓信息应用,推动侦查模式的转变

  构建侦查信息平台的目的在于应用,从而实现侦查办案模式的改变。灵璧县是一个有130万人口的大县,检察干警编制82人,明显偏少。反贪局干警在10人左右,警力明显不足。为促进反贪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灵璧县院总结出一套以侦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侦查信息为指引的新路子。

  一是确定侦查方向。反贪办案应当围绕权力配置和资金流向开展工作。这些年在宿州市四县一区,民生项目多,资金流量大,但存在的问题也颇为严重。把民生领域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党委政府支持,人民群众拥护,成案率较高。各类民生项目的立项申报、资金分配、审核验收等资料信息,大多都保存在项目主管实施部门。但如果在办案之前,直接到这些部门调取这些资料信息,容易过早暴露意图,造成工作上的不配合,有时甚至会造成隐匿、转移、毁灭档案资料等情况。该院通过外联工作,从财政、发改委、审计等相关部门调取了这些项目的有关资料,从中可以研究项目审批程序,发现权力节点、关键人物和易于发案的环节。结合院里已掌握的举报线索,确定准备查办的领域、单位和具体人选。

  二是助力案件突破。检察院的办案对象多为国家工作人员,有很多还是单位负责人,这些人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和复杂的社会关系。这些被查对象一旦交代了犯罪事实,基本上会被开除公职,下一步还面临着牢狱之灾。讯问工作要求在镜头下进行,侦查人员言行必须文明规范。要在12小时内让谈话对象老实交代问题,困难重重。而我们手中所掌握的证据,尤其是书证,是击溃他们心理防线的重要法宝。通过侦查信息平台所储备的信息,可以对调查对象有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了解,掌握了办案的主动权。

  三是拓展案件规模。该院在办案中发现,作为贿赂案件,行贿人行贿的对象是他所要打通的权力流程上的“一串人”,受贿人所收受贿赂的对象是他权力范围之内的“一片人”;贪污案件多为单位会计和单位领导勾结作案,或者掌握资金的几个人合谋作案。侦查信息平台的建设,外联工作的开展,使该院手头占有大量的资料信息。在查办某一个案后,可以通过分析项目审批流程和项目资金去向,锁定可能牵扯到的人,从而把案件做大,办出窝案、串案。近年来,该院在开展信息引导侦查、建设侦查信息平台过程中,发现退耕还林、教育化债、征地补偿等领域问题比较突出,通过对这些领域的信息研判,组织力量在退耕领域查办案件5件5人,在教育化债领域查办案件12件27人,在征地补偿领域查办案件8件9人,取得较好成效。如今年初,该院通过侦查信息平台得知从2012年灵璧县农村的规划许可证基本停发,但从实际掌握的情况看,各乡镇小产权房开发却如火如荼,遂怀疑在小产权房的开发过程中,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职务犯罪。通过侦查信息平台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农村集镇建设项目办理“一书两证”的关键部门为各乡镇规划所和县住建局村镇股,该院调取了住建局和下辖各乡镇规划所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过对线索库里储存的线索进行梳理,发现有人举报冯庙镇规划所所长田某收受某开发商15000元,遂依法展开调查。田某到案后迅速被突破,不仅交代了自己其他涉嫌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还检举揭发了他人。根据田某的供述,其曾收受开发商朱某5万元,并从中拿出2万元送给县住建局村镇股股长马某。而马某本身早已纳入检察机关院视线。田某被拘留后,该院立即对马某进行初查并顺利突破。在侦查信息平台的支撑下,围绕田某这条线索,该院立案查办5件6人,还掌握了一批有价值的线索。